人才落户直通车办事指南

【办理依据】

一、苏州市人民政府《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苏府规字〔2023〕3号);

二、苏州市人民政府《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苏府规字〔2023〕15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;

三、星空体育官方网站、苏州市公安局《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苏人保〔2023〕1号)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

【受理范围】

当年度合作院校当年度的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。每年6月中下旬至9月1日开放线上申请。

【申请材料】

一、学历材料:

       学历证书;

二、户籍材料:

       户口页或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等;

三、符合条件并且同意办理户口一站式迁移的人员提交:

(一)江苏省内户口迁入的,上传《电子准迁证申请表》;

(二)江苏省外户口迁入的,上传《户口迁移“跨省通办”电子准迁证申请表》《户口迁移“跨省通办”告知单》。

【服务流程】

一、登录 

        个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(网址:https://rs.jshrss.jiangsu.gov.cn,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)首页,地区选择苏州---个人办事---人才人事---苏州人才落户直通车,点击【申报】按钮,进行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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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报 

填写申请信息,点击下方【材料模板】按钮,可以查看所需材料的模板;点击下方【表格下载】可以下载空白表格。点击右侧【材料列表】上传材料。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方【确认提交】按钮,提交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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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外省市迁入的需上传《户口迁移“跨省通办”电子准迁证申请表》《户口迁移“跨省通办”告知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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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审核

提示业务办理成功,即申请完毕,等待审核。各受理机构通过比对学校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。

点击个人姓名,打开【个人中心】,在我的主页可以查看个人办理中的业务、办理完成的业务和业务办理进度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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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服务时限】在线审核:与学校确认后,一个工作日审核

【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】 

受 理 机 构

联 系 方 式

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

0512-65815515

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58698632

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52805358

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53583522

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55137206

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63950232

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65256937

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67591312

苏州市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

0512-68723125

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0512-66605942

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

0512-6825796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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